原标题:某传媒公司因直播未达到约定的最低销量,被责令退还全部约定的违约服务费。本报报道(记者蔡蕾)
原标题:某媒体公司因直播未达到约定的最低销售额而违约,被责令退还全部服务费。据本报讯(记者蔡蕾、信浩丽萍、林敏)随着电商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,直播服务合同纠纷逐渐增多。营销者支付服务费,委托专业机构提供广播推广服务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销售量,责任如何认定?近日,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服务纠纷合同案。因直播带货服务公司未完成协议约定的保证销量,法院判决其向商家全额返还1万元服务费。某食品公司与某媒体公司签订“直播产品推介”2023年12月的《协议》,规定某媒体公司向某食品公司提供直播广告推广服务。服务内容包括四场混合直播,服务费为1万元。协议第1.6条明确规定:“乙方(媒体公司)提供直播产品服务。若确认销售额达到18万元,则收取6%的佣金;确认销售额为22万元的,收取8%的佣金。”违约责任条款规定:“合作时,乙方未完成合作内容1.6的,视为乙方违约,乙方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费用退还给甲方。”协议签订当天,某食品公司向某媒体公司支付了1万元的服务费。此后,就连某某传媒公司已完成四场混合直播,直播产生的销售额远超达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。某食品公司多次与某媒体公司协商退款未果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某媒体公司退还1万元服务费。庭审中,某传媒公司辩称,合同中的销售条款只是阶梯佣金比例的约定,并非保证销售的承诺,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。法院结合双方合同签订前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,某媒体公司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正在向某食品公司发送“保量合同”,而某食品公司在通讯中反复强调“有保证”“有望达到你所说的结果”。 C最终签署的协议第5.3条明确规定“未能完成第1.6条”作为违约退款的条件。因此,第1.6条中的销量协议不仅是佣金的计算方法,也是媒体公司对最低销量的保证承诺。媒体公司未履行协议的,构成违约,必须按照协议返还所有服务费用。对于某食品公司索要的过高利息,法院认为,双方当事人在利息上没有达成一致,且某媒体公司被记录为返还全部服务费的违约责任。某食品公司进一步索取利息缺乏合同依据,不予支持。最终,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、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,判决媒体公司返还诉状服务费1万元。中华民国,并驳回某食品公司的其他主张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。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,服务合同中的“保证条款”是商家降低风险、保证收益的重要协议。本案中,法院对签约流程、合同文本及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查,认定服务提供者负有保证销售的义务,不符合标准的行为构成违约。提醒广大电商服务商在签订合同时慎重承诺、诚信履行,避免因未达到约定结果而承担违约责任;也提醒交易者,合作中必须明确约定履约目标和违约责任,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效保护自身权益。 (蔡雷、郝丽萍、林敏)(人民法院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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